99%的情感问题,都可以靠“态度”来解决
“态度”与“情感”有人说,所有你维系不好的情感,大多都会有根源性问题。
且不论根源性这个答案为何,心理学爱好者首先要清晰的是,情感从属于态度。而态度则是个体对特定对象(他人、观点观念、情感或者事件等)所持有的较为稳定的一种心理倾向。这种心理倾向,往往蕴含着个体的主观评价和观点,以及由此产生的行为倾向性。
现在我们知道,情感是态度这一整体中的一个部分。它与态度中的内向感受、意向习惯等,具有协调一致性。是“态度”这一心理状态,在生理上一种较为复杂又稳定的生理性反馈与体验。
我们通常熟知的“情感”,不仅包括道德感,还包括价值感。具体表现在人类行为举止上,就是爱情、幸福、仇恨、厌恶、美感等这些人生感受或基本态度。
态度的概念与外延发展 拯救婚姻专家,挽回恋爱顾问,婚姻挽回策划,分手挽回情感咨询网站
心理学爱好者往往具备探索分析事物本质的思维和习惯,他们深知,常人所理解的态度(情绪状态),与心理学上所研究的情绪态度,在概念范畴上不是一回事。
在此基础上,受三十年代心理学研究中的行为主义影响,心理学家奥尔波特更新了前人对态度的分析和判断。他认为,人的态度,实质上是一种心理和神经准备状态。
它主要通过人的生活经验组织起来,这种经由经验组织起来的“心理和神经准备状态”,影响着个人对情境的反应。显然,奥尔波特的定义,重在强调个体经验在心理态度形成中的作用。
1948年,心理学家克瑞奇提出,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待“态度”,必须明确的一点是,态度其实是个体对自己日常生活中某些社会现象的动机过程、情感过程、知觉过程的持久组织。与奥尔波特一样,克瑞奇对态度的定义,强调的仍然是人在当下的主观经验。
但是,比奥尔波特更有进展的是,克瑞奇是把人当成会思考并主动将事物加以建构的个体,而不仅仅是被动的生活经历者。
1984年,美国心理学家巴克关于“态度”的概念和定义又有了新的论断。他认为,“态度”其实是人对他人、观念或事物的一种心理倾向。但他同样强调,人的态度是一种观念、意见性的主观性的东西。
拯救婚姻专家,挽回恋爱顾问,挽回婚姻策划,分手挽回情感咨询网站,及至现代,心理学家迈尔斯于1993年再度更新“态度”的定义,并被公认为目前为止,对态度较为完善的提法。迈尔斯认为,从心理学范畴而言,“态度”就是人对某物、某人的一种喜欢或者不喜欢的“评价性反应”,而这种反应,往往会在人们的信念、情感和倾向中表现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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